于是便有了梦境中那一幕,于晓晨拿着介绍信来找李一鸣,答应只要让李大胆在介绍信上签字盖章,她便嫁给李一鸣。
不得不说,回城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,大到足以让于晓晨付出婚姻的代价。
在李一鸣的不断央求下,李大胆终于答应了,自己家就这么一个独苗,当爹的还是溺爱孩子的!
于晓晨和李一鸣去镇上的公社革委会,领了结婚证,然后回村简单办了个仪式,招呼乡亲们吃了一顿饭,就直接入洞房了,同时也拿到了那封参加高考的介绍信。
1977年实施的还是老版婚姻法,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20周岁,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是18周岁。两人领证的时候,李一鸣刚满20周岁,于晓晨则比李一鸣大半岁。
接下来的一个月,于晓晨干脆脱离了生产队,全身心的开始复习备考。村里的其他人也不敢反对,毕竟这是大队书记的儿媳妇,不干活就不干活吧!
然后便是高考,1977年的高考,是在十二月的中旬举行的,次年的一月份就放榜。
于晓晨竟然考取了北大的英语专业!
1978年春节过后,于晓晨便去北大报到,半个月后,李一鸣收到了于晓晨的来信,当他兴奋地打开信时却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式两份的离婚证,于晓晨已经签好了自己名字,按了手印。
七十年代的离婚证就是一张表格,夫妻双方填了表,签字按手印,然后拿去公社革委会盖章即可生效。
上岸第一剑,先斩意中人,更何况李一鸣还不是意中人,他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块垫脚石,又沉又占地方的,用完了谁还留着?
这个结果完全出乎了李家人的预料,他们万万没想到,于晓晨一个女娃娃,竟然会主动提出离婚。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,刚结婚就离婚,清白不要了?名声不要了?
七十年代的社会风气还是偏保守的,在那个未婚男女牵手都要狗狗祟祟的年代,男女一旦结婚,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认可,更是被道德的枷锁紧紧捆绑在一起。
都已经入了洞房了,有了夫妻之实,女方却提出离婚,这在当时的农村人看来,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哪怕做不到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但身子都给人家了,怎么也得保留个夫妻之名吧!一旦离婚,这名声不就坏了么。
按照那个时代的道德标准,这女的得是多么伤风败俗,才会做出这种天理难容的事情?
这个消息对于李一鸣来说,无疑是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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