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,眼睛亮了一下,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:“好烟好烟。”
抬起夹烟的手凑过来帮林北对火。
两支烟碰到一起的瞬间,林北的余光扫到了老头的袖口。
很细微,如果不是他这个位置正好居高临下,加上他的视力本来就远超常人,根本不会注意到。
老头抬手的时候,粗布褂子的袖口滑落了一截,露出的手腕内侧有一小片皮肤的颜色明显比周围的肤色浅,像是长期被什么东西遮盖着,不见太阳。
林北心里微微一动。
这年头的人,风吹日晒的,肤色黝黑粗糙才是常态。
一个进城卖菜的农民,手腕上怎么会有这么一块养白了的皮肤?
他没有迟疑,几乎是本能地催动了透视眼。
目光穿透了那层粗布褂子,一层布料的阻隔对他现在的透视能力来说,跟没有一样。
老头怀里贴身的位置,贴着一把勃朗宁手枪。
林北对这个时代的枪械并不陌生,M1910型,小巧紧凑,可以轻松藏在衣服下面,是这个年代特工和间谍最常用的随身武器之一。
枪身保养得很好,套筒上带着淡淡的油光,贴身放置的位置恰到好处,只要手一伸就能拔出来。
林北的呼吸没有乱,表情也没有变。
他甚至朝老头笑了一下,点着了烟深吸了一口,直起身来,像是什么都没发现一样。
“谢了大爷。”
老头嘿嘿一笑,把那支散装烟叼回嘴里,含含糊糊地说:“大前门可是好烟,小伙子有本事。”
林北又笑了笑,顺手抽出一根塞到老头手里:“大爷,给您抽。”
老头还没来得及推辞,林北已经跨上了自行车,沿着南锣鼓巷的青石板路骑远了。
晨风迎面吹过来,烟头的火光在风里明灭了一下,他深吸了一口,带着些许辛辣的烟气灌进肺里,面上风平浪静,脑子里却转得飞快。
种花家成立才一年,林北在后世看过资料,潜伏特务据说有七十万之众,京城作为政治中心,遗留的特务自然不会少。
林北心里清楚这一点,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,自己只是出来买一趟家具,在街边借个火,就能碰上一个带着勃朗宁的。
那老头未必就是特务,也可能是旧社会的散兵游勇,甚至是干黑活儿的亡命徒。
但不管是什么身份,一个身上揣着枪、伪装成卖菜农民的成年人,蹲在街道办附近的墙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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