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了一张照片。照片里是一本浅绿色封面的《小王子》,摊开在某一页上,书页的空白处有一行铅笔字迹——不是他的,是她的。
她放大照片,看清了那行字:
“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,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。”
这是她三年前写的。迎新会之后,她买了自己的那本《小王子》,在扉页上写下了这句话。但照片里的这本书不是她的——这是他那本。扉页上她的字迹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,旁边还有一行很小的字,是钢笔写的,字迹工整到近乎刻板:
“你翻开了这本书,但你不知道这本书在等你。”
邱莹莹盯着这行字,心脏砰砰跳。
“这行字是你写的?”她问。
“嗯。你放回书架之后,我拿回来写的。那时候我想,也许有一天你会看到。”
“但我没有。我拿了另一本。”
“我知道。所以我把它放到图书馆里了。想着也许有一天你会偶然发现。”
“你在大一下学期放的?”
“对。”
“那它在那里等了我两年。”
“嗯。”
邱莹莹把手机放在桌上,双手捂住了脸。
两年。一本《小王子》,夹着一枚刻着她名字的钻戒,在图书馆的书架上等了她两年。她每周去图书馆,每次坐在第七排靠窗第三桌,距离那本书只有不到二十米的直线距离。
二十米。两年的时光。
她放下手,重新拿起手机。
“那枚戒指,”她打字,“还在书里吗?”
“不在。我大一放书的时候取出来了。怕丢了。”
“现在在哪?”
“在我口袋里。”
邱莹莹的手指停住了。
“你随身带着?”
“每天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那是唯一一件刻着你名字的东西。没有你的时候,我至少还有它。”
邱莹莹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上,深呼吸了三次。
这个男人——这个她暗恋了三年的男人——随身带着一枚刻着她名字的戒指。每天。从大一到现在。
她站起来,在宿舍里走了两圈。林晚晴不在,宿舍里只有她一个人。她走到窗前,推开窗户,三月的风吹进来,带着泥土和青草的气味。
她拿起手机,打了一行字,删掉,又打,又删掉。反复了不知道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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