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光启这话出口,钱谦益立即中断自己准备的发言,一脸期待的看向徐阁老。但徐光启似乎只是无意识的随口评价,并没有继续穷追猛打的意思。
此时,最应该接话的是孟绍虞,但孟绍虞眼睑微垂,根本没有任何表示。坐在会议室前排倒数第二的新任督政院副总召李标,眉头一挑开口了。
“君子为国,观之上古,验之当世,参之人事,察盛衰之理,审权势之宜,去就有序,变化因时,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。温大人欲要‘繁法严刑而天下震,百姓怨而海内叛矣?’”
李标只是引用《过秦论》,并没有涉及儒法墨三家之争,但就算如此,严法与仁恕也是这个文明千年不绝的争议。
大明有人为了推销煤炭,准备立法限制百姓焚烧秸秆。资本为了垄断农贸,以安全卫生收费等名目立法禁挑担入城,老妪卖蛋亦遭锁拿。
当国家法律繁复到专业讼棍都记不清,甚至争议到左法打右法时,法律的意义何在?
在大明的几个专业人士中,胡应台老尚书绝对是大明风骨。他提倡简法,也就是只罗列基本法条,法律原则,什么细则条款一律取消,甚至他推崇无知者无罪。
胡应台堂堂一部尚书,就亲自为一个在南京城乱倒垃圾被罚的进城老农妇辩护,因为此人已经好几年没有进过南京城了,而南京的新规定并没有人告诉她。
而大理院尹张延登极度推崇海瑞的执法观,取消了和稀泥的“四六理论”,也就是经济纠纷中不分对错、责任共担。在刑事案件中,他更强调无罪推定原则。对于违背公序良俗的事,他宁愿法条有错,法在情理之下。
“凡讼之可疑者,与其屈其兄,宁屈其弟,与其屈叔伯,宁屈其侄。事在争产业,与其屈小民,宁屈乡宦,以救弊也。事在争言貌,与其屈乡宦,宁屈小民,以存体也。”海瑞这段话,更是被张延登直接刻印在新大理院大堂。
至少在大明,律法只是工具,从来不是无敌的,大明的法官们更遵循的是道义第一。以法治国,荒谬之极。
两位大佬对于温体仁的说法虽然都不认同,但胡应台岁数太大了,他是真的需要乞骸骨了,而且小皇帝已经同意他致仕,只等南北刑部合并,他对于敏感的内阁候选人是真不想涉足了。
张延登的情况就非常复杂了,在大理院内部,海瑞这套只是他个人的看法。
因为南直社会经济的发展,大理院需要审理的案件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,有些事情绝对不是简单的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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